辩驳:彩票资金到底让谁受益?

2012-11-19 17:13:54  来源:搜狐  责编:fighter  点击: 

前些日子,《商界评论》的一篇《彩票:大奖离你很远投注站却很近》引起了广大关注彩票的朋友们的讨论。其中以彩票业界人士苏国京先生同上文作者之间的讨论最为引人注目。

  前些日子,《商界评论》的一篇《彩票:大奖离你很远投注站却很近》引起了广大关注彩票的朋友们的讨论。其中以彩票业界人士苏国京先生同上文作者之间的讨论最为引人注目。

  双方秉着“真理越辩越明”的理念,各种深入浅出的论述让看官们过足了瘾,今日我们继续看看苏先生对记者的各种质疑的回复:

  驳斥该文前,先做个说明:我不是文学家,记者,没读过很多书,文笔有限,只会写说明文,不会抒情和过多的议论,不会拟人,不会诱导,更不会使用意识流之类的前卫手法。本人胆子有限,请不要用人肉之类的手法进行胁迫,稍加严刑逼供,我什么都招了:)所以,对付我,无需兵戈相见。

  为什么会质疑和驳斥这篇文章?核心原因有三个:第一,文章一半以上的内容与事实出入很大,而且不少是基础、常识性的错误;第二,无依据,无调查,无采访,完全凭借个人推断和网络搜索进行杜撰;第三,在自己不了解,又被指出问题后依旧继续靠网络搜索和个人意念去进行所谓的辩驳。

  下面进入正题:

  关于购买彩票资金分配问题

  2元彩票中不少于0.18元需缴纳税务纯属无稽之谈

  按我们国家规定,彩票的分配原则比例是返奖50%,彩票公益金35%,彩票发行费15%。但根据不同的彩种会有适当的变化,比如即开型彩票,体育彩票中的竞彩等返奖率会更高一些。如果按彩票总销量和总返奖等拆分进行计算,并折合到2元一注的彩票当中,则每注彩票有1元是返还给彩民的,有0.7元是彩票公益金,用于公益事业的用途,这里包括中央使用和地方留成两部分,还有0.3元是彩票的发行费用,这之中有6-8%是给彩票销售站点的费用,也就是说有0.12-0.16元是给彩票代销者的。剩余的0.14-0.18元将由彩票中心负责支配,用于彩票印制,系统、设备的采购、维护,服务,运营等的开支。

  目前我们国家的彩票中心的编制属于国家事业单位。关于税收,彩票中心为国家事业单位,不是企业,因此无需纳税。关于销售站点5%营业税问题,全国大部分省份并未实施。因为彩票站点大部分为个人,而且单独经营彩票站点是无需办理工商类的营业执照的。部分省份彩票中心与税务及相关部门均已为此事达成了一致,这部分税收也可以忽略不计的。

  最后与彩票相关联的,剩下的就只有个人所得税了。但大家应该知道,个人所得税并非针对彩票吧?彩票规定,单注超过1万元奖金的才需要交纳20%个人偶然所得税。但在体育彩票和福利彩票中大部分彩种是永远不会缴税的,因为这些游戏的单注奖金是基本不会超过1万元的。比如3D,排列三,高频快开游戏,竞彩,北京单场等等,这些彩票由于游戏设计,基本不存在缴税的可能。因此个人所得税上缴,只涉及部分彩种,比如双色球、超级大乐透等大盘玩法的1、2等奖。

  个人观点,彩票中大奖上缴个人所得税,不应该说成彩票的钱是为了给国家税务部门的,因为税务部门并未给彩票设计单独的,针对的税种。但如果王海天同学非要把这个算进去?我也可以帮您算算!看看彩票个人所得税占有彩票销售额的比率到底有多少?是不是你说的不少于9%。

  先给你第一组数据:2010年贵州省体育彩票销售11.53亿元,代扣个人所得税3000万元;2011年贵州省体育彩票销量达11.77多亿元,代扣个人所得税2850多万元;江苏体彩2006年到2010年总共销售288亿元,向江苏地税缴纳个人所得税7.2亿。四川福彩2010年销量36.78亿,代缴个人所得税约0.76亿,2011年销量48.68亿元,代缴个人所得税约0.96亿。个人所得税均值大概占到彩票总额2-2.5%。

  再给你第二组数据:2011年,色球累计销售487.45亿元,共中出一二等奖19704注(有可能单注1万元以上),一二等奖总奖金122.41亿元,占销售额的25.11%;超级大乐透累计销售138.48亿元,共中出一二三等奖25666注(有可能单注1万元以上),一二三等奖总奖金33.75亿元,占销售额的24.37%.两个玩法其余奖等均为固定奖,单注均在3000元及以下。 两个主要大盘玩法总销量625亿元,约占去年总销量2214亿元的28%。其余七星彩、七乐彩、排列五加起来在120亿左右。3D、排列三、高频、中福在线等极少会出现万元大奖的玩法就有826亿元。竞猜和即开的大奖奖金比例也很少,竞彩以小奖为主,即开以50-1000元中低奖为主。王海天同学数学那么好,我就不帮你在这里算这组数据了。如果你确实不会算的话,我可以再告诉你。

  关于双色球中头奖是5000万年一遇?

  首先要说你在这里是偷换概念!上来说双色球头奖是5000万年一遇,你在回应里才说,你所说的5000万年一遇,是指北京今年中出的110注倍投中奖!你觉得你这样写对吗?即便如此,这位老兄的算法依然不对。

  说到北京110注倍投问题,先要给你解释下彩票倍投是怎么回事情。中国彩票走过了26年,26年前500万对我们来说是个天文数字,是个梦想,到了今天,500万也就够你在北京三环买套100平米的房。但我们政策法规依然严格限制了500万的单注封顶,于是倍投产生了。解释下,如果你买双色球1注2元,假设奖池是5000万,只有你一个人中,那你只能得500万,但如果你把这注彩票按照10倍购买(花20元钱),如只有你中奖,那这5000万都是你的。近十年,双色球玩倍投概念已很普及,尤其在近几年奖池经常过亿的情况,更刺激了倍投。据我们统计(准确数据需要确定和核实)在今年奖池过3亿或者4亿多时,每个省份20倍以上倍投的双色球票据基本都超1万张,有的省份甚至达到几万张。倍投已经是高奖池下彩民的一种常态了。但是为什么需要倍投,还有倍投的这种形式有很多普通百姓是不了解的。如果想知道倍投情况,可以随便去彩票店问问店主你就知道答案了。

  还要强调一点,双色球买一注一倍,和一注买100倍,甚至1000倍的中奖概率完全相同的。

  下面和大家说一下双色球头奖概率是怎么算出来的:双色球玩法头奖中奖概率计算方法是:1/C(33,6)*16=1/[ (33 * 32 * 31 * 30 * 29 *28/6*5*4*3*2*1)* 16 ] = 1/17721088 ,也就是说如果你花3544万去包号买,可以中全部奖项,包括头奖(最少500万),全部奖项合计中奖约17366666元(49%当期返奖)。具体金额看当期浮动奖中奖注数情况。

  关于您文中引用百度搜索出来的那篇文章,建议:要不请作者出面解释,要不你自己再去算一遍再出来和我们辩。首先,观点不是你的,数字公式也不是你算出来的,其次,他算的也是错的。这个问题的争议,我觉得找个大学数学教授出来算算就马上解决了。

  关于4000万贫困人口是否是买彩票主力?

  1,我不是博览群书,我无法知道中国目前的所有人群数据。你提到中国近4000万贫困人口,因为我从来不知道这个数据,我只想知道您数据的来源。既然您说是人民日报说的,我就知道了,而且我特意去看了,我还真不敢不相信人民日报,但看完后我觉得你比我厉害,你能把人民日报说的都给改了!!人民日报是2010年说的,而且说的是农村。现在是2012年底,您还在说,而且也没按照人家的意思说啊??

  给你两个网络连接,你先去学习一下吧:

  人民日报2010年9月10号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减至3597万人 贫困发生率为3.6% (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6/12694871.html)

  我国现阶段能力贫困状况及根源(http://www.npopss-cn.gov.cn/GB/n/2012/0720/c230169-18563650.html)

  看看你自己的原文说: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的绝对贫困人口已经大幅下降,2012年已经降至不到4000万人。而中国的彩民数量多达1亿。

  你告诉我这个依据到底是怎么出来的?

  2,您的又一个质疑,您原文是这么写的:对于苏先生的后一句:“哪里的调查展示这些人群就是彩民?”这再一次显示了苏先生思维的混乱,我的文章意思是:假使这些绝对贫困的人全是彩民,也还有非贫困的人买彩票。

  不知道您回复,问我的是什么意思?我真看不懂!什么叫假使啊?难道你写文章都是用假使吗?你做什么事情都是假使吗?全都用假使,用得着你来说?你来写?你怎么不假使这些绝对穷困的人全是富人呢?那中国的社会问题不就接被您一篇文章全部解放了吗?

  再说明下,国内绝大部分投注站在县市及以上,乡镇的投注站的比例很小,以销量来说更是少数,因此农村困难人口与此并没有过多重合。

  关于穷人买彩票的问题,一直是我们研究的课题,但是你提出的疑义对我们没有任何帮助和借鉴,您的假设我们也真的无法接受和使用。

  关于彩票销售站点不知道中奖者身份的问题

  看到您的回复,上来又是一个假设,我真搞不明白,难道你天天生活在假设中吗?你说:“对于彩票编号的论述,我的目的是论证:彩票的销售点根本不可能知道中奖者是谁。”这个问题我建议你去彩票站点调查过后再下结论,每个彩票店都有相对固定的客户,也有流动的客户,我们当然不能保证每个中奖人的样子和他买的什么彩票销售员都能知道。但有些还是能知道和有印象的,如果站点中大奖,彩票中心会及时通知站点何时(准确到几点几分),什么票种,几倍投注中得了什么奖项的。光双色球一年出1-2等奖近2万注,大部分站主还是可以记忆起是什么人何时买的。如果按照你的假设,这些数据都是造出来的话?你觉得会如何?

  站主不透露中大奖人信息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因此,部分站主也会推说不清楚,但大部分站主他们记忆的都很清楚。

  做任何事情建议去实地考证,调查过再做结论。不能什么都去假设。记者不是假设出来的。文章更不是假设出来的。

  关于贫困地区购彩

  你原文说:中国彩票有一个悖论:发行彩票是为了帮助穷人,但是穷人却买了更多的彩票。你又说:LDI越高,证明这个地区的人越喜欢买彩票。本人说的贫困地区的购买热情,没说贫困地区是销量大省。

  那我就不明白了,某个贫困地区喜欢买彩票,而且又有很高的购买热情,但又不是销量大省。那如何得出结论:穷人买了更多的彩票?

  购彩金额靠的是穷人还是中高收入群体?这个问题的确有些争议,穷人之所以买彩票是在买一个希望和梦想,因为对他们来说投资和致富渠道相对有限。而买彩票恰恰给他们带来了希望,虽然实际会很渺茫。因此,穷人参与购彩人数确实不少。

  我们彩票行业的程阳老师曾经做过类似的课题调研(http://t.cn/hbzxY1),结论如下:调查分析结果是,中国经常性购彩者为总人口的5%左右,全国约6600万人左右,以近年彩票销售计算年人均购彩1800元,这样的购彩支出,显然若“打工仔”为主是绝对不可能支撑的。事实上调查结果显示,10%的彩民支撑了40%的销售额、20%的彩民支撑了60%的销售额、40%的彩民支撑了80%的销售额,人数上占一半的“低端彩民”对销售的贡献只有10%。

  也就是说,在人数上彩民队伍低收入居多,但是支撑彩市的还是中高收入彩民,所以“彩票是穷人的游戏”看法是十分片面的,现在经过媒体渲染,竟成了业内普遍的错觉!

  结 语

  关于专家,我解释过很多次,国人最反感或者在中国最不受待见的就是专家,因为大家都认为专家大部是砖家,我也不例外。我这个专家确实有政府行业专家的聘书,但我不懂任何彩票的预测和分析,也没有进行过专业培训和彩票专业学历教育,所以不能称为彩票专家。

  关于中国彩票,到今年是第26年,一个存在了这么久的行业,一个几亿人参与的行业能发展到今天的规模和状况,来之不易。如果说彩票的最大赢家之一是国家,我个人并不否认,但其实彩票最大的赢家是百姓,50%返还给了彩民,还有35%是彩票公益金,受益者依然是百姓。

  彩票公益金是政府非税收入形式之一,指按照国家规定发行彩票取得销售收入扣除返奖奖金、发行经费后的净收入。彩票公益金中央和地方各留成50%,所有所得都将用于公益事业。每年财政部网站均会公布公益金的使用和去向。

  据财政部数据显示,1987年到2011年,我国累计销售彩票达10957亿元,累计筹集彩票公益金3433亿元。这些资金被用于福利与体育事业。由彩票公益金资助的“星光计划”、“霞光计划”、“蓝天计划”、“明天计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帮扶的城乡医疗救助、法律援助、北京奥运会相关项目等社会公益领域。彩票公益金受益人数已经超过2亿人。

  虽然如此,我依然承认这个行业有很多不完善和需要改进之处,比如在舆论宣传上;在公益金使用的透明公开化、使用用途的听证上;在法律、法规完善上;在某些环节的进一步透明公开化上;在对彩民权益的保护上等等问题。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努力争取和共同推动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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